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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


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6-25 教办发规〔2023〕210号 点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确定了15个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和50个单项试点。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积极调动各个方面参与的主动性和责任心,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调配力度,增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建立改革激励和容错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的作用,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探索,确保试点质量

  各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整体目标、改革思路、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着力破解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试点单位须在20231030日前上报改革项目总体推进情况(2000字以内),2024330 日前上报改革成果(以单位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项目推进情况和改革成果上报通过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三、及时总结,注重宣传推广

  各试点单位要发挥好在改革创新中的示范突破和源头活水作用,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及时梳理总结一批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提炼一批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加强信息报送,注重宣传推介和互学互鉴,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提供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

  联 人:夏

  联系电话:0371-69691852

  电子邮箱:faguichu709@163.com


  附件: 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名单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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